上林縣2015年新農村建設項目一期(皇周片區(qū)新農村建設項目路網工程) 施工招標文件更改通知(一)
各投標人:
上林縣2015年新農村建設項目一期(皇周片區(qū)新農村建設項目路網工程) 施工招標文件,作以下更改:
一、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”現(xiàn)更改為“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”。
二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.2.1“資金來源:財政”現(xiàn)更改為“資金來源:銀行貸款”。
三、招標文件第一章 招標公告10 交易服務單位“上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”現(xiàn)更改為“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”。
四、招標文件第一章 招標公告 11 監(jiān)督部門及電話“南寧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(jiān)督管理辦公室(監(jiān)督電話:0771-5532910)”現(xiàn)更改為“上林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(jiān)督管理站(監(jiān)督電話:0771-5222495)”。
五、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.3.2計劃竣工日期:“2018-07-31”現(xiàn)更改為“2018-07-26”。
六、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.4.1投標保證金“投標保證金的金額:30元”現(xiàn)更改為“投標保證金的金額:300000元”。
七、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“12.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.4.1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:工程款原則上按月支付,合同內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90%,工程變更部分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75%;工程完工驗收達到質量要求,結算經上林縣審計局審定后,工程款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%;發(fā)包人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%預留工程質量保修金,待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后返還?!?/B>現(xiàn)更改為“12.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.4.1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: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,支付期限為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工程進度款,合同內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80%,工程變更部分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80%;正式工程驗收合格且移交完成所有竣工驗收資料,從移交之日起7日內付至85%,結算經發(fā)包人審定后14天內,工程款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%(含已支付的);發(fā)包人按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%預留工程質量保修金,在缺陷責任滿后15日內,發(fā)包人將保修金的80%(無息)退還給承包人;滿二年后15日內,發(fā)包人將保修金支付到97%,剩余保修金(無息)5年后全部退還給承包人?!?SPAN lang=EN-US>
八、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附件8:工程質量保修書(市政公用工程)二、質量保修期“7.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: ”。現(xiàn)更改為“7.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:照明工程:鹵素燈建議保修2年,LED燈建議保修5年。”。
其余內容不變。
特此通知!
招標人:上林縣住房和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建設局
采購代理機構: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
2017年8月23日